为贯彻落实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学校体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3—2015的通知》的精神,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,使全体学生都能参与体育锻炼,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和集体主义观念,培养学生顽强的拼搏精神。我校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,在活动中学生的体质增强了,心理素质提高了,意志品质更加顽强了。
我校一直秉承着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自觉按规律办事的原则组织开展体育活动。因此,学生的体育锻炼有体育老师进行针对性的指导,有足够的场地,有有效的组织管理,有完备的后勤保障。
在参加“阳光体育”2015年通州区中小学生的各项比赛中,由我校体育教师王文利、冯桂红、李伟、于海洋组建的运动队获得了可喜的成绩。在此予以公示表彰:
一、石雨、沈晴、姜丽丽、高宇沅、周清园、崔瞬柯、崔巍、刘正园等同学组成的长跑队获得了长跑高中组团体第二名。
二、侯畅、王昊楠、马星雨、倪可欣、王明瑞、蒋美晨、郁佳丽等同学组成的运动队获得了跳绳比赛高中组团体第一名。
三、闫帅、王晨、朱浩楠、张思宇、刘雪珊、齐勇、朱博文、武敏、褚占旭等同学组成的运动队获得了踢毽比赛高中组团体第二名。
四、曲志勇、苏珊、刘鸿博、苏钰、孙宇新、季梦然、丁哲、刘悦、吕钰莹等同学组成的运动队获得了拔河比赛高中组团体第三。
五、朱永嘉、周尧、李晨组成的运动队获得了武术高中组团体第二名。



政教处
2015.12.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