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,帮助家境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,学校特设立优秀学生政府奖学金。
满足的基本条件:
1、爱祖国,诚实守信,关心集体,热爱劳动,尊敬师长,道德品质良好;
2、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,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;
3、积极上进,刻苦学习,努力掌握专业知识、技能,专业知识扎实,职业技能熟练。
政府奖学金的评定标准:
凡符合基本条件规定,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颁发政府奖学金:
(1)上一学年内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且无不及格科目或所学课程成绩均为优良等级以上;
(2)上一学年内在市级(含)以上职业技能比赛中获一、二、三等奖,且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情况;
(3)上一学年内获市级(含)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,且获奖学生学习成绩原则上无不及格情况。
最终我校在校学生:何涛、王宁洁、丁涛、毛洪月、刘紫媛、宗超群、杨玉鑫、 张宏涛、周宏星、杨春琳、张宇轩、何秦岭、苏珊、刘梓柔、王梦琪、李辰同学的学习成绩优异,获2013-2014学年度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政府奖学金,每人2000元。希望学生们继续努力,争取更好的成绩!

政教处
2014.12.30